作者:LEYU乐鱼时间:2024-11-30
2023年1月,贵港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93.5%,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3.79。国控地表水监测断面水质优良比例100%。市级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%,第一季度县级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%。
一、环境空气质量
2023年1月,贵港市有效监测天数31天,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93.5%(其中:优8天、良21天、轻度污染1天、中度污染1天),同比下降6.5个百分点。细颗粒物(PM2.5)平均浓度为48微克/立方米,同比上升50.0%;可吸入颗粒物(PM10)平均浓度为66微克/立方米,同比上升40.4%;臭氧(O3)日最大8小时平均值第90百分位数浓度为108微克/立方米,同比上升38.5%;二氧化硫(SO2)平均浓度为8微克/立方米,同比上升33.3%;二氧化氮(NO2)平均浓度为17微克/立方米,同比下降-22.7%;一氧化碳(CO)24小时平均第95百分位数浓度为1.0毫克/立方米,同比下降16.7%。贵港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3.79,同比上升25.5%。
二、地表水环境质量
贵港市境内布设6个国控地表水监测断面,分别为火电厂、郁江口、白额、石嘴、武林渡口、古香桥断面,均采用国家采测分离方式开展监测。2023年1月,除郁江口、白额、古香桥三个断面未开展监测外,其它断面均优于《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》(GB 3838-2002)的Ⅲ类标准,水质优良比例为100%,同比保持不变。
三、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
(一)市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
2023年1月,市级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(泸湾江)水质达到Ⅱ类标准,水源水质达标率100%,同比不变。
(二)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
2023年第一季度,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(覃塘城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、平南县浔江饮用水水源地、桂平市城区大藤峡饮用水水源地)的水质均达到或优于《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》(GB 3838-2002)的Ⅲ类标准,水源水质达标率100%,同比不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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